舆情反映
11年前的今天,河南省法院确定错案警示日
纠正冤假错案,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今天5月9日,11年前的今天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错案警示日,以警示执法机关严格执法、防范杜绝冤假错案。
2010年5月9日 河南农民赵作海蒙冤入狱11年后被宣布无罪释放,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这一天确定为“错案警示日”。这个警示日,令蒙冤者赵作海终生难忘,同时也值得执法机关人员铭记于心。
赵作海案件曾被多家媒体报道并引起社会高度关注,1952年出生的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赵作海,1999年因同村赵振晌失踪后发现一具无头尸体而被拘留,2002年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10年4月30日,“被害人”赵振晌回到村中,证实赵作海案件蒙冤。2010年5月9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系一起错案,宣告赵作海无罪,同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
华夏民意网综合相关信息内容发布
编辑 张汉英 手机18435005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