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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反映

近代法学家张志让先生诞辰127周年



127年前的今天,中国第一代大法官张志让出生,是公认的近代杰出法学家。史载新中国成立张志让出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之后任此职位历时30余年,为中国的法治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张志让江苏武进人,1893年12月28日出生,1978年因病去世。1912年考入北京大学,1915年后赴美国、德国学习法律。回国后曾任北京北洋政府司法部任参事、武汉国民革命政府最高法院民事法官。1936年爱国人士沈钧儒、章乃器、邹韬奋、史良、王造时、李公朴、沙千里等“七君子”被捕,张志让与20名进步律师一起出庭为“七君子”辩护,其时这一案件受到举国关注。

建国始张志让出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历经沈钧儒、董必武、谢觉哉、杨秀峰四任最高法院长。张志让参加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起草和制定工作,主持审定了许多重要的司法文件,参与建立和共同完善各项审判制度。张志让对中国近现代法和法学发展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作为一名法律教育家,张志让长期担任北京大学、复旦大学等校法律系教授,为培养法律人才做了许多工作。二是为新中国的立法事业做出了努力。他是1954年宪法的起草小组成员,也是50年代诸多重要的司法文件的起草者,在当时中国法制尚不健全的状态下为建章立制起了重要作用。三是为建立、健全和完善新中国的司法审判制度辛勤工作、殚精竭虑,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编辑 张汉英 手机1843500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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