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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部署!山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
会议要求:要加大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媒体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监督,用好媒体舆论监督利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形成群防群治工作格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要求,12月15日,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暨冬季及“两节”期间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集中攻坚行动部署视频会议。
会议充分肯定前一阶段工作成效,并就下一阶段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集中攻坚行动进行安排部署,纪检监察部门、公安部门分别结合各自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会议强调,当前部署开展冬季及“两节”期间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集中攻坚行动,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的坚强决心,并为做好下阶段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形势,坚决克服“喘口气、歇歇脚”惰性思想和侥幸心理,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持续做好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持续保持全省矿业秩序安全稳定。
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省自然资源总督察,省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姚青林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主任钟盛升,省公安厅二级巡视员田志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成智,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王俊杰出席。会议由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明亮主持。
会议指出,矿产资源是国家的宝贵财富,非法违法采矿危害国家能源资源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2021年12月以来,全省压茬部署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四大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成效,压倒性态势持续巩固,成绩值得肯定。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强化责任担当,采取有力举措,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一要强化责任落实。要主动扛起政治责任,认真落实分级包联责任机制,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逐级夯实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好前沿阵地作用。二要严肃责任追究。要把责任追究作为保障责任落实的关键环节,做到有案必查、露头就打,坚决防止查办案件时惜情护面、蜻蜓点水。三要健全长效机制。要坚持“打防管控”一体推进,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积极探索本地区打击非法违法采矿治本之策、长效之策,为我省维护正常的矿业发展秩序作出新贡献。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汲取非法违法采矿引发的事故教训,时刻保持警钟长鸣。要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攻坚力度,始终保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高压态势。一要坚持聚焦“六类”整治重点,紧盯问题隐患,压实监管责任,强力整治整改,最大限度消除风险隐患,坚决防止非法违法采矿行为“死灰复燃”。二要加大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媒体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监督,用好媒体舆论监督利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形成群防群治工作格局。三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根据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形势和重要时间节点,适时开展实地督查,加强跟踪问效,做到以督促改、以督提效。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此次会议精神,抓好贯彻落实,采取有力措施,不折不扣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一要学习传达会议精神。要第一时间向同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好汇报,同时传达到相关部门,把会议精神贯穿到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的全过程,有效落地落实。二要积极部署推进工作。要按照会议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抓紧部署启动,坚持目标导向、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各项工作。尤其要下大力抓好巡查检查、问题整改和案件查处工作,始终保持严打严惩高压态势。三要协同配合形成合力。要锚定工作目标,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全省形成上下同步推进、横向联动打击的齐抓共管合力,举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用最坚决的实际行动和最优异的工作成绩向省委、省政府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省纪委监委、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矿山安监局山西局、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等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应急管理厅、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有关负责人和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在省厅主会场参会。各市、县(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共计1600余人在各分会场参会。
来源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华夏民意网综合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