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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农业生产托管!代县农业农村局公告




代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实施主体的公告

为组织实施好2022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代县按照《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代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代政办函〔2022〕38号)要求,有序开展托管服务项目,现将公开遴选服务主体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

利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实施我县2022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环节为玉米的机收及运输。

二、项目实施地点

阳明堡镇、枣林镇、峪口镇、新高乡集中连片实施。

三、补助方式及标准

补助资金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进行发放,即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对项目实施区域内的服务主体按验收合格作业面积兑付补助资金。2022年我县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占市场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

四、服务主体报名条件

1.服务能力强、服务范围广、市场化运营规范。

2.服务主体应在县农业农村局或县行政审批局登记注册。

3.从事社会化服务一年以上,具备相关专业机械设备及其作业能力。要求各类机械经过年审。农机手有驾驶证。

4.服务主体无不良信誉记录,且在群众中有较好口碑。

5.主动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

五、报名方式和时间

符合以上条件的服务主体,填写《代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主体申请表》(参照附件1),服务主体负责人签字、盖章,到托管试点项目实施乡镇报名。

项目实施乡镇对每个申报主体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定服务主体。并将《代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主体名单汇总表》(参照附件2),连同服务主体相关佐证资料一并报回县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报名时间:2022年9月2日-2022年9月8日。

乡镇项目负责人:

阳明堡镇:李  磊
枣 林 镇:郭志军
峪 口 镇:金宏雁
新 高 乡:李俊杰

代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2日

​来源代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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