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山西资讯

忻州市公安局关于清明节期间防火倡议书




忻州市公安局关于清明节期间防火的倡议书

全市广大市民朋友:

清明将至,正值春季防火期和高火险期,我市降雨量少,天干物燥,野外风力较强,存在较大火灾隐患,为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的发生和损失,切实保障国家林草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忻州市公安局倡议:

一、春耕季节不焚烧秸秆杂草、焚烧垃圾、烧灰积肥、烧荒开垦。

二、倡导文明低碳祭扫,不焚烧纸钱、焚香祭祀,不燃放烟花爆竹。

三、进入林区要增强森林防火安全意识,不携带火种进山,不吸烟、不乱扔烟头;不在野外燃烧篝火、烧烤、野炊。

四、不破坏森林防火设施设备,不违规开展易引发火灾的施工作业。

五、对违规违法用火引发林草着火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一旦发现森林草原火情火灾,要立即拨打电话119、110报警电话。

摒旧俗,树新风,护家园。让我们携手行动,为创建文明、安全、美丽忻州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忻州市公安局
2022年4月1日

来源平安忻州公号

华夏民意网配图
 
版权所有:华夏民意网   备案号:晋ICP1901472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