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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开发区税务局学百年党史为企业办实事
国税总局忻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按照区党工委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企业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结合近期开展的山西省第3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暨“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把学习党史同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组织服务团队深入园区汽车销售企业就《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进行了专题辅导,力争达到“税收惠民办实事,深化改革开新局”。
2021年5月1日起,新的《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将在全国试行。新办法将进一步规范机动车生产、销售全流程的发票使用行为,为纳税人提供更便利的开票服务,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的营商环境。
为使《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顺利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忻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将《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的宣传辅导列为今年政策服务团队专题辅导的重点内容之一。4月28日,组织政策服务团队在忻州宝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举办了《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的政策专题辅导会。这次辅导共对10户汽车经销企业、40余位汽车销售企业财务人员及开票人员进行了政策培训,为5月1日《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试行做了充分准备。
来源忻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内容有删节
编辑 张汉英 手机18435005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