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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新政策!忻州忻府区医疗保障局通知
11月27日,忻州市忻府区医疗保障局印发通知,就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使用作出具体说明。通知要求,医保各相关机构将此政策通知广发宣传。
忻府区医疗保障局通知指出,按照忻州市医疗保障局最新通知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实行门诊统筹个人报销政策,居民在门诊产生的医疗费用,一个年度内可报销200元,不再给个人账户分配资金。原城乡居民个人账户(社保卡)余额不作废、不清零,可以继续在药店、医院使用,直到用完为止。
关于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政策不变,个人账户(社保卡)按现行政策继续使用(刷卡就医购药)。通知强调经办机构、各定点医院、定点门诊、定点药店和城乡居民代办机构等要高度重视,正确引导,不得进行虚假、不实宣传,诱导、误导参保人员,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编辑 张汉英 邮箱hxmyw99@163.com 手机18435005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