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山西资讯

状告五寨县政府一案将在山西省高院开庭

在三天之后,国庆节前三天,华义诉忻州市五寨县政府一案,将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民告官案引发的系列事件曾引发社会各界关注。


五寨县深沟子村民华义家的羊群

状告五寨县政府的华义一家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就因为主张公路占地补偿一家三口被抓,现有证据表明五寨县官方征地过程涉嫌违法违规。华义的儿子华二平本来是与世无争的养羊户,现在只能拿起法律的武器起诉政府维护自己的权利,华二平表示法庭如果不能讨还公道将走上信访之路。


加盖村委公章证明五寨县官员涉嫌提交伪证


大同中院关于华义诉五寨县政府案的裁定书



2020年6月间,华义诉五寨县政府一案在大同市中院开庭,庭审前被曝该县官员涉嫌向法庭提交伪证。大同市中院一审开庭后并未明确本案孰是孰非,只是从起诉时间的角度认为超出了诉讼时限,裁定驳回华义对于五寨县政府的起诉。当事人华义认为大同市中院的裁定有误,委托律师继续上诉于山西省高院,请求法院发回重审或者依法改判。


山西省高院通知当事人华义开庭的短信截图

华义的辩护律师陈述充足理由,首先一审法院曲解华义的言语属于认定事实错误,其次上诉时间应该从2017年8月公路施工方强行损毁土地计算,在土地征收程序及过程存在明显问题的情况之下,强制损毁土地行为是事实行为,也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2019年5月9日上诉人第一次起诉主张诉讼权利并未超过2年起诉期限。

同时律师还指出一审法院存在的瑕疵。五寨县提供的2015年11月26日华义与深沟子村民委员会签订的补偿协议非本人所签订,华义从未签订过此项补偿协议。上诉人当庭提出鉴定,一审法院未组织鉴定直接在裁定书中认可这一协议明显属于认定事实错误,严重损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法院未对此项证据进行鉴定或说明不予鉴定的理由,在裁定书中也未对此未鉴定事项和原因进行提及和解释,一审法院明显存在重大程序违法。

作者 张汉英 华夏民意网邮箱 hxmyw99@163.com
 
版权所有:华夏民意网   备案号:晋ICP1901472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