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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观察

监管总局亮剑!对金融领域违法违规乱象“零容忍”




​金融监管再次重拳出击。12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公布了一批罚单,处罚了包括中信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兴银理财等多家金融机构及从业者。其中中信银行因存在56项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总行与分支机构合计被罚没2.25亿元。此外,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兴银理财均“吃下”千万元级别罚单。

分析认为,金融监管部门坚决惩治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显示了坚决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的决心,释放了对金融领域违法违规乱象“零容忍”的信号。

中信银行已完成整改

12月的第一天,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开57张罚单,对违法违规金融机构及从业人员合计罚款3.36亿元。

中信银行“吃下”此次公开的最大罚款金额,合计罚没2.25亿元。根据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信银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共计56项,包括违反高管准入管理相关规定、关联贷款管理不合规、绩效考核不符合规定、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不充分、统一授信管理不符合要求等。与此同时,时任中信银行厦门分行副行长兼风险总监陈鹰是此次信息公开中被处罚最重的高管个人,其因违反授信规定,对形成不良资产负有责任,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中信银行表示,此次处罚所涉问题均发生在2019年及以前年度,该行已根据监管意见,全部完成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本次行政处罚的决定,与前期司法机关对时任行长孙德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依法判决,都充分体现了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全面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要求,该行诚恳接受、坚决服从、坚定执行。

此次领到大额“罚单”涉及两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其中建设银行因单个网点在同一会计年度内与超过3家保险公司开展保险业务合作、违规通过储蓄柜台销售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代销利益不确定的保险产品等18项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3791.88万元。农业银行因流动资金贷款被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受托支付问题整改不到位、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个别精准扶贫贷款被挪用等13项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没2710.97万元。

此次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涉及银行、保险、资管、信托等各种类型的金融机构。其中,兴银理财因理财产品之间进行利益输送等8项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1240万元。

促使机构提升合规性

日前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要清醒看到,金融领域各种矛盾和问题相互交织、相互影响,有的还很突出,经济金融风险隐患仍然较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不高,金融乱象和腐败问题屡禁不止,金融监管和治理能力薄弱。

11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会议要求,坚决落实强监管严监管要求。坚决惩治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加大稽查检查力度,切实增强监管震慑力和权威性。

此次处罚被认为是“强监管严监管”行动的表现。记者梳理发现,此次公开的违法违规事实,涉及到财务数据不真实、瞒报案件信息、无资格人员销售基金、违规收费、违反信贷规定形成不良贷款、信贷资金挪用、监管数据错漏报、不正当方式吸收存款、对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不审慎、提供虚假报告报表等。

其中,编制虚假资料、财务数据不真实、监管数据错漏报等主要存在保险领域。违反信贷规定形成不良贷款、信贷资金挪用、违规销售理财产品则于银行业高发。资管领域则主要存在投资不合规等问题,典型的案例如合众资管因保险资金运用未坚持独立运作,股东方干预保险资金运用工作、利用受托管理的保险资金为自己谋取利益等被罚款43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多家机构因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不审慎被罚,如农业银行宁波慈城支行、农业银行宁波江北分行、中国银行镇海分行、广发银行宁波分行、招商银行宁波分行均因此吃下罚单。

分析认为,监管部门此次开出的罚单涉及各类机构和不同的违规事由,不仅有资管公司、村镇银行、农商行等机构,还包括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保险机构,显示了金融监管部门坚决消除监管的空白和盲区的决心。此举极具警示意义,释放了金融严监管“零容忍”的信号,金融机构“踩红线”就难逃严惩。“但金融监管部门处罚的目的是促使机构提升合规性,金融机构要吸取经验教训、亡羊补牢、不折不扣落实整改,让业务发展和风险防控更切合监管要求。”

南方日报 黎华联 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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