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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观察

县旅游文体局公务员蒙冤入狱终获平反



正义终于来到,2020年10月27日,李小川等来了工作安置的通知,曾经蒙冤入狱的他案件平反后恢复工作。李小川原为四川宜宾市长宁县旅游文体局公务员,2008年因卷入一桩诈骗案被警方带走,后来服刑四年半,并丢掉了公职。出狱后的李小川坚持申诉,直到2018年宜宾市中级法院经过再审,宣告他无罪。



李小川今年57岁,12年前,因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他被刑拘、批捕、判刑、入狱,罪名为诈骗罪。坚信自己无罪的李小川历经系列上诉,终审判决后又坚持申诉,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最终在2018年法院再审后宣判无罪,蒙冤入狱的他讨回了公道。去年4月,李小川向宜宾市中院申请国家赔偿,因符合立案条件已被受理。

长宁县监察局2011年3月10日印发文件给予李小川开除公职处分,文件称李小川在转让土地中,隐瞒只取得三间门面土地使用权的事实,向周、罗等6人出售6间门面的土地使用权,取得相应款项,事发后拒绝退款,构成诈骗罪,接着被判刑。综合李小川的“违纪违法事实”,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经长宁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并报2011年1月13日长宁县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三十九次常务会议批准,决定给予李小川开除公职处分。



被判无罪后,李小川开始着手申请恢复公职。经过多方奔走,10月27日李小川收到了恢复工作通知。四川长宁县委组织部通知显示,根据《长宁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撤销李小川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经研究,李小川同志安置到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工作,职级确定为一级科员。据悉,李小川上月底已去单位报到。

华夏民意网综合公开报道编辑发布

责编 张汉英 手机 1843500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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