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观察
这一纸声明!彰显黑龙江省团委履职尽责

近日,网络流传一份共青团黑龙江省委文件,主题为关于撤销于文波“黑龙江省杰出青年企业家荣誉称号的决定”,文件大意是鉴于于文波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团省委撤销之前授予于文波的荣誉称号。这一纸声明!彰显了黑龙江省团委履职尽责的工作态度。
共青团黑龙江省委文件显示,1970年出生的于文波,原哈尔滨市亿兴集团董事长兼总裁,曾任市人大代表。2007年9月共青团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青年商会授予于文波“黑龙江省杰出青年企业家”荣誉称号。2020年6月30日,法院一审宣判于文波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鉴于于文波涉黑涉恶、严重违法犯罪、影响极其恶劣,经团省委书记办公会研究决定,撤销于文波“黑龙江省杰出青年企业家”荣誉称号。
勇于面对现实纠正以往的决定,是党和国家机关履职尽责的表现,也是对社会公众负责任的一种态度。其实类似的现象在国内一些地方同样存在,有的地方时而出现人大、政协委员涉黑涉恶现象,然而当地相关机构却多数保持沉默,这种麻木不仁的当政作风亟待改进,这比当事人涉黑涉恶造成的影响更为恶劣,或许可以说这也是一种当政者的鸵鸟心态。
编辑 张汉英 邮箱 hxmyw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