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观察
关注!这起冤案同时入选两高报告说明啥

防范冤假错案是一个系统工程,媒体应积极参与其中,营造防范冤错案的舆论氛围
正在北京召开的全国两会传来消息,最高检和最高法面对代表委员所做的工作报告中,均有提到“张志超案”冤错案。年初获改判的山东“张志超案”同时入选“两高”工作报告,这一现象比较罕见,而由此也表明了中国司法有错必纠的态度和决心。
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指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张志超强奸案”,认为原起诉、裁判证据不足,应落实疑罪从无原则,支持山东检察机关提出改判无罪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报告在“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一章中提出,各级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774件,山东等法院依法纠正张志超等重大冤错案件。2020年1月1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发生在15年前的“临沭二中奸杀案”再审宣判:原审被告人张志超、王广超无罪。
封面新闻文章报道,“张志超案”代理律师李逊表示,希望各级法院和检察院对类似申诉案件予以重视,建立纠错机制,可以使冤错案件能在下级司法机关得到解决。张志超的另一位代理律师王殿学认为,“两高”工作报告提到“张志超案”,更多体现的是警示作用,警示办案的司法机关,要严格遵循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种程序,证据标准,取证方式,也要有防范冤错案的意识。
有媒体记者梳理历年的两会工作报告,自2014年的全国两会以来,最高法工作报告连续7年提及典型冤错案并反思,同时也强调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报告中指出,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今年的报告中还表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法制日报“坚持证据裁判解决庭审虚化”文章中指出,防范冤假错案是一个系统工程,媒体应积极参与其中,营造防范冤错案舆论氛围。从近年来发生的冤错案来看,案件中存在的诸多事实和证据问题,多数在当时的辩护律师意见中已经提出,但是并没有引起法庭的重视。如果多一些对律师辩护意见的尊重,一些悲剧就完全可以避免。
(本文内容参考法制日报、新京报、封面新闻等文章报道)
编辑 张汉英 邮箱 hxmyw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