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调查
推进依法治国深刻革命!需要自觉接受六大监督
人民法院报发文:“如何跟上、适应全面依法治国这场深刻革命?”。文章报道: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指出,人民法院要自觉接受党委领导监督、纪检监督、人民监督、民主监督、诉讼监督、舆论监督等。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专章部署,特别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10月12日,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举行形势与任务报告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以公正高效权威司法促进全面依法治国”作专题报告。
张军立足国内外的发展形势、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法治中国建设进程等进行阐释:“要看到,这场深刻革命不是刚刚开始,而是一直在持续有力推进,并且不是一蹴而就”“法治既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重要保障”“越是面对时代之变,越要做到‘法与时转’;越是不确定难预料,越要用法治来‘稳预期’”……。
对于人民法院具体应该如何做?张军指出,“根本在于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自觉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用以统领、引导审判理念现代化,以审判理念现代化促进各项工作现代化。”审判理念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就是坚持能动司法。案件受理是被动的,不能主动揽案;审判必须依法,不能想当然擅断,但人民法院的工作完全可以而且必须是能动的。在党的绝对领导下,积极地、充分地、深刻地理解运用国家法律制度,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公平正义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大法官张军指出:“牢记感受公平正义的主体是人民群众而不是我们自己”“通过院庭长‘阅核’,落实监督职责”“发挥案例的指导作用,加强审判指导,促进社会治理”“用好‘案-件比’指标,促进实质性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结合翔实的数据和具体案例,展示新时代人民法院如何聚焦公正与效率,落实落细能动司法。张军还指出,人民法院要有更高站位,有对社会的深刻理解、对公众情感的准确把握、对当事人诉求及理据的精准辨析,在法律规范的裁量空间内,确定效果更好的处理方案。
值得关注之点,党的二十大报告特别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而既然是一场革命,那么还需要社会的力量来推动,就要充分发挥监督的作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提出的六种监督,形成合力以促进全面依法治国真正落到实处。
全面依法治国为什么需要全面监督?现实中的基层执法部门存在一种现象,听从当地个别领导武断授意,颠倒是非,混淆黑白,利用手中公权力进行枉法裁决。这种不良现象背离了公平正义的宗旨,严重损害执法公信,这种法治恶果,是因为监督缺失或不接受监督造成的,将影响甚至阻碍国家治理实行全面依法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