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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清风

当代政法官员当借鉴清朝刑部尚书王渔洋司法理念


浏览中纪委网站历史文化*史鉴栏目,看到有多篇关于清代廉吏王渔洋的文章。日前10月27日,中纪委网站发布“王渔洋诫子:清慎勤 不负民”,这位史上官至刑部尚书的王渔洋先生,值得当代官员借鉴。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文章介绍: 无暮夜枉法之金,清也;事事小心,不敢任性率意,慎也;早作夜思,事事不敢因循怠玩,勤也。不负民即不负国,不负国即不负所学。王渔洋原名王士禛,字子真,又字贻上,号阮亭,别号渔洋山人。生于明崇祯七年,清顺治十五年中进士,康熙十七年入翰林,官至刑部尚书。他为官期间洁己爱民、政绩卓著,是名载史册的清官廉吏,深得百姓爱戴,康熙皇帝曾亲书“清慎勤”赐予王渔洋。他还是我国文学史上著名的诗人、文学家,他的诗、文、词共数十种560多卷,独创诗论“神韵说”,被誉为“一代诗宗”。

华夏民意网近日有幸观览王渔洋故居及王氏家族祠堂,深深感受到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院内的文物古迹、家训箴言等无不警示后人,王渔洋“清慎勤 不负民”的为官理念,即使是在今日的官场也值得学习借鉴。封建时代的官员或许也有其局限性,但是现代官员完全可以吸取其中积极的思想文化。

清代刑部尚书王渔洋作为行使政法大权的重臣,其秉承的民本思想理念殊为可贵,其坚守秉公执法的原则值得称道,其法理相融的执法实践需要研究借鉴。中国古话说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这位清代的刑部尚书,值得当代政法官员学习借鉴,真正践行司法为民。



王渔洋故居有一幅办案图,上书:伸张正义!为民请命。这一办案理念尤其可贵,当然也值得当代官员领悟思考。中纪委网站文章称王渔洋秉公办案、宽政慎刑,他主张抓捕犯人应选择合适的地点,避免殃及家人,兼顾了法理和人情。审案时多方取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严刑逼供、屈打成招。在量刑上,主张在律法允许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保护百姓生命,因此深受老百姓的爱戴。

华夏民意网编辑  张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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