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清风
及时修正问题!最高检张军谈监督与被监督

要对人民负责、对党组织负责、对新时代新发展阶段负责,认真对待监督提醒,做到“响鼓不用重锤”,对出现的问题及时修正,防微杜渐,“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专题会商加强对检察机关“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研究具体举措。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主持会议并提出要求。最高检党组成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组长苏德良通报上轮会商问题整改情况。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与被监督至关重要!在建党百年的新起点,在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征程上,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环境和风险挑战,只有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把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与被监督持续落实、不断深化,才能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作出应有的检察贡献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走好未来百年、千年的检察路!”
坚持做到政治自觉,深刻认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大政治意义。各级检察院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是党的检察事业发展的领头雁,必须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作表率、打头阵。要从政治上看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突出政治建设、政治监督,强化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情况的监督,强化落实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情况的监督。
坚持主动接受上级、同事和外部监督,时刻警醒自己。人在做,“天”在看!这个“天”就是党纪国法,就是党组织和人民群众。党章有规定、宪法法律有规定、党中央有决策部署,“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就要带头“力行”。要对人民负责、对党组织负责、对新时代新发展阶段负责,认真对待监督提醒,做到“响鼓不用重锤”,对出现的问题及时修正,防微杜渐,“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坚持履行好监督职责,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检察机关“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既要管事,又要管人,既要抓业务,又要抓队伍,担负起管党治党、管检治检的政治责任。特别是,要针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暴露出的问题,采取务实举措,促进主动扎实开展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内部监督工作格局,不断增强检察人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综合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张昊文章
本网编辑张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