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清风
省检纪监组长傅锐发文谈加强派驻监督职能
傅锐:坚持四个聚焦 着力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体系 推动派驻纪检监察质效向纵深发展
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的重要讲话及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作出了安排部署,对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了任务要求、明确了方法路径,对派驻机构做深做实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增强日常监督效能提出了明确要求。检察机关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肩负特殊职责,员额检察官的廉政风险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相应增大。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要进一步强化派驻监督职责,有效监督制约检察权运行,坚决贯彻落实好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
一、聚焦主体责任落实,督促各级党组织依规履职尽责
派驻监督点多面广,存在“监督人数少、被监督对象多”的矛盾和问题。要把督促驻在部门党组落实责任、规范权力运行放到突出位置,通过以点带面,起到“四两拨千斤”作用。一要紧紧扭住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决策科学决策这个重点环节,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在2018年制定推行了《监督“三重一大”的暂行办法》,对事前审核把关、事中监督决策、事后督导落实3个方面作了明确,《办法》实施以来已完成“三重一大”事项监督200余项。按照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的安排部署,要坚持围绕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持续用好制度利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二要督促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注重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通过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掌握办案检察官思想工作动态,做到年初必谈、要案必谈,适时跟进、紧盯重点,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努力把检察权运行中的廉政风险降到最低值。三要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以问题清单亮起廉洁“警示灯”。坚持督促各级党组织排查梳理风险点,明确防控措施,形成清单照单执行,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能力。
二、聚焦检察业务决策职责落实,督促检察委员会依规履职尽责
在司法责任制改革背景下,司法责任的“放权”、捕诉一体的“集权”、认罪认罚从宽的“协商”,在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减轻群众诉累的同时,也形成了新的岗位廉政风险隐患。可以说,当前检察机关廉政风险主要来自执法办案。要按照“公权力在哪里,监督就覆盖到哪里”的原则,找到、找准监督制约检察权运行的关键环节,切实把监督做深做细做实,确保检察权的规范运行。要通过列席检委会会议,实地掌握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重大事项决定程序是否规范,精准掌握检委会对司法活动进行内部监督管理职责履行情况。督促检委会全面、动态地掌握执法办案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更好地实现检察一体化原则和检察官相对独立性的有机统一,切实发挥好检委会在保障司法公正、实现内部监督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聚焦检察机关内部监督职责落实,督促检务督察部门依规履职尽责
要坚持把监督责任和协助职责统一起来,加强与检察机关内部监督部门的协同配合、信息互通,积极督促检务督察部门认真落实检务督察工作条例、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指导意见和错案责任追究条例,落实好司法办案内部监督制约的顶层设计。督促统筹内部监督力量,加强与政工、案管、控申、计财以及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适时对检务督察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督认识、督责任、督落实、督质效,特别是对政治要求高,社会关注度高的检察案件,要把监督关口再前移,会同检务督察等部门对案件进行重点评测。积极参与检务督察部门具体承办的系统内巡视,主动发现问题线索,压实巡视整改责任,努力提升监督执纪执法的力度和深度。
四、聚焦员额检察官相关制度落实,督促员额检察官管理部门依规履职尽责
保证检察官自由裁量权的正确运行,要从推动各部门完善基础制度上严起,要督促员额检察官管理部门严格遴选检察官标准和程序,健全员额统筹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并落实检察官员额退出机制。对挂名办案、达不到办案数量和质量要求的检察官及时督促退出员额。强化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即:员额检察官档案必审、纪检监察组意见必听、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问题线索必查,切实把好员额检察官政治关、廉洁关、作风关、形象关。要认真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用好纪检监察建议,强化以案促改促建,一体推进“三不”。
(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为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傅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