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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在线

丁国华履新大同中院党组书记!前任院长刘硕才已辞职




昨日消息,太原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丁国华履新大同中院党组书记,原大同中院院长刘硕才辞职。公开信息显示,丁国华与刘硕才两人都曾在忻州中院任职。

据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2024年9月23日,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干部大会,大同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党建办主任赵奇楠宣布省委和市委关于大同中院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宏,大同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艾凌宇出席会议并讲话。大会宣布丁国华任大同中院党组书记,杨宏对丁国华情况作了介绍。中院新任党组书记丁国华表态发言。

另据大同日报8月8日消息,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硕才辞去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2024年8月7日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报请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刘硕才履历显示,1967年出生,早年在山西省高院工作,曾在法院系统工作多年,2016年1月任职忻州中院,历任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市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同年10月任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员会委。2022年1月任大同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提名院长,同年2月任大同中院院长。

丁国华1973年6月生,早年在忻州地区(市)中级法院工作,曾担任过副院长,期间在岢岚县人民法院担任过院长。此后前往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担任新闻宣传处处长。2022年再次到地方法院工作,任太原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直到这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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