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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在线

山西推进枫桥式法庭建设!晋中市3个法庭6名个人获表彰


​山西​开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助力转型发展”专项行动。山西高院强调充分认识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重要意义,坚持能动司法,抓实公正效率,全面深化创建活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要切实找准人民法庭发挥职能作用的结合点、切入点;全面优化多元解纷机制,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积极拓展平台联动广度和应用深度。

​4月28日,山西全省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推进会在山西法官培训学院召开。会议总结回顾了近年来全省人民法庭工作,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交流工作经验,对“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进行再部署、再推进。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冯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悉在全省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推进会上,对在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中表现突出的41个先进集体和79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其中,晋中市有3个法庭和6名个人获得表彰。





​晋中市获得先进集体表彰的3家人民法庭:祁县人民法院东观人民法庭,左权县人民法院麻田人民法庭,昔阳县人民法院东冶头人民法庭。





​晋中市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名单:榆次区人民法院女子法庭副庭长贾云丽,太谷区人民法院胡村人民法庭庭长杨萍,祁县人民法院开发区人民法庭负责人刘志华,左权县人民法院麻田人民法庭庭长杨彦东,榆社县人民法院云竹人民法庭庭长成利平,昔阳县人民法院东冶头人民法庭副庭长周雪林。

​综合山西高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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