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法治在线

执法问题仍然存在!中央依法治国办向山西省反馈督察意见


提要: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升,市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够严格,个别执法人员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有待加强,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一刀切”执法等问题仍然存在



中央依法治国办反馈组向山西省反馈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意见

1月6日,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山西市县法治建设工作反馈会在太原召开。省委书记蓝佛安出席并作表态讲话。中央依法治国办反馈组组长、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必新反馈督察意见。省委副书记、代省长金湘军主持会议。省领导张吉福、韦韬、郑连生、卫小春、李正印、杨景海出席会议。

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统一部署,去年7月25日至8月3日,中央依法治国办第一督察组深入我省开展市县法治建设工作实地督察。反馈组指出,近年来,山西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健全完善党领导市县法治建设制度机制,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法治惠民,有力推动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同时,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方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进一步系统深入。有的地方和部门结合实际学习贯彻还不够,针对性、有效性有待加强;有的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需强化,部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有待提升,对人民群众法治领域急难愁盼问题关注不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意识和能力需进一步增强。另一方面,市县法治建设还有短板弱项。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协调小组作用发挥不够,基层法治力量薄弱,有效运用法治督察、述法、考核等方式倒逼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仍有差距;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升,市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还需进一步规范,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够严格,个别执法人员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有待加强,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一刀切”执法等问题仍然存在;法治化营商环境还需进一步优化,有的地方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有的便民利企的政策措施还需进一步落实落地;有的地方依法防控疫情不够精准,存在简单化、“一刀切”问题,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还需进一步统筹优化。

反馈组强调,山西省委、省政府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推动全省法治建设上出实招、做实功、见实效。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法治建设正确政治方向。要落实整改程序要求,强化整改工作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整改方案,逐条逐项逐案细化整改措施。要扎实推动问题整改,坚持标本兼治,下大力气解决长期制约本地区法治建设的深层次问题,强化举一反三,突出整改成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要夯实法治基层基础,全面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推动法治建设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要压实法治建设职责,加强工作统筹,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健全完善履职尽责、失职追责的法治建设责任体系,进一步发挥法治督察职能作用,推动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蓝佛安表示,反馈组莅临山西反馈督察情况,为我们进一步指明了法治山西建设的努力方向和工作重点。对反馈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中进一步增强法治自觉,在准确把握国家重大战略中进一步拓展法治格局,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进一步强化法治保障,切实从战略高度推进法治山西建设。要将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压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方案,强化跟踪问效,确保所有反馈问题如期见底清零,切实让群众感到变化、看到成效、得到实惠。要以督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提升地方立法质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守住公正司法底线,加强市县法治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不断提升法治山西建设整体水平,向党中央和全省人民交上合格答卷。

中央依法治国办反馈组成员,部分市市委书记,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文章来源山西日报

华夏民意网编辑
 
版权所有:华夏民意网   备案号:晋ICP1901472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