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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范:海南民营公司状告省政府!省长授权副省长出庭
国家宪法日前夕,海南省一家民营公司状告省政府案开庭,省长冯飞授权副省长刘平治出庭应诉。海南这起备受关注的民告官案件,彰显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海南省政府领导以实际行动昭示依法治省决心。
据《海南日报》报道,2022年12月2日下午,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海口公开开庭审理了海南宇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不服海南省人民政府依法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一案。开庭当日经省长冯飞授权,副省长刘平治作为省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
据悉今年10月25日,海南宇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证问题,对省政府9月14日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于是向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向省政府送达案件开庭传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文书。收到法院相关文书后,省政府对此案高度重视。
出庭当日刘平治表示,省政府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尊重并严格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今后,海南省政府将督促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不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欢迎各方对行政权力运行开展监督,为海南自贸港建设营造一流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观察到这是海南省第二例副省长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案件。去年12月10日,东方绿洲实业有限公司诉海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一案公开开庭审理,经省长冯飞授权,副省长王斌作为省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
另据《海南日报》报道,2021年9月,海南省委、省政府制定《海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加大行政应诉力度。2021年12月,省政府、省高院联合发布了《海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上述文件出台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在海南逐渐制度化常态化——今年1月至10月,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6.55%。新华社此前报道,2018年2月,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简称《行诉解释》),进一步对“民告官”案件规范进行了统一、明确和细化。
《行诉解释》规定,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案件以及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应当在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基本情况、案件由来部分予以列明。
此外,《行诉解释》还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和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均不出庭,仅委托律师出庭的或者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出庭应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记录在案和在裁判文书中载明,并可以建议有关机关依法作出处理。
综合政事儿、新华社、《海南日报》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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