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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山西公安出台通知开展涉企柔性执法
依法推行网络安全“免罚” 山西公安柔性执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近日,山西省公安厅印发了《关于开展涉企轻微网络安全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工作的通知》(晋公通字〔2022〕72号),自即日起施行。
一、《通知》的起草背景
对市场主体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是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执行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规定,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是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精神,节约行政资源,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深入落实“便民利企”政策措施的需要。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优化我省包容审慎、宽严相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省政府《山西省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部署要求,山西省公安厅结合近年来网络安全管理行政执法经验,研究出台了该《通知》。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制定了涉企轻微网络安全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对网络运营者不履行身份信息核验义务、网络运营者不按公安机关要求处置违法信息、未对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未采取国际联网安全技术保护措施等5项违法行为的违法名称、违反条款、法律责任适用条款、需满足的适用条件等予以明确,为全省公安机关涉企网络安全管理行政执法提供了依据,使免罚有据可查,减少自由裁量寻租空间,打消执法民警适用免罚的顾虑,降低决策成本,提高执法效率。同时,还明确“免罚”不是简单的免于行政处罚,而是要求执法民警采取签订承诺书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当事人自觉守法,引导市场主体自行纠正或杜绝违法行为,强化市场主体守法经营的自律意识,彰显公安机关包容审慎、宽严相济的执法理念。
来源山西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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