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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公安新起点!史红波在七一表彰大会寄语干警六点
忻州市公安局召开庆祝建党101周年暨“七一表彰”大会
7月1日上午,忻州市公安局在四楼报告厅隆重举行庆祝建党101周年暨“七一表彰”大会。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史红波同志参加会议,为全体党员作了“新思想在山西”主题宣讲,对做好下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上,新发展党员进行了入党宣誓,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新发展党员代表作了表态发言;宣读了《关于表彰2021-2022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为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颁奖,获奖代表作了典型发言。
史红波同志强调,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三次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服务保障推动忻州全方位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各级党组织还要按照省委、市委“新思想在山西”主题宣讲活动要求,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决捍卫“两个确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推动忻州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太忻一体化经济建设中贡献公安力量、体现公安担当、做出公安贡献。
史红波同志指出,要坚守“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争做一名优秀共产党员。首先要有过硬的政治素养。要认真遵守《党章》规定,履行八项义务,做一名合格党员。要有过硬的政治素养,不论何时何地,都要坚决做到听党话、跟党走。其次要有高尚的道德品行。要当老实人、说老实话、做老实事,特别是要善于团结同志,带头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第三要有精湛的业务素质。必须在本职岗位、业务领域做到高、精、尖,做业务骨干、岗位先锋,体现优秀共产党员的引领作用。第四要有严格的纪律约束。必须在纪律和规矩范围内想问题、做工作,带头执行五条行为准则,做行为准则的表率和榜样,带动全市公安机关自觉遵守、自觉践行。第五要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坚持从大局出发想问题、办事情,绝不能不闻不问、置若罔闻。第六要有淳朴的为民情怀。要谨记“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的古训,深刻领会“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的道理。厚植为民情怀,端正执法司法理念,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史红波同志强调,要牢记职责使命,在党的二十大安保中体现优秀共产党员的担当与奉献。各级各部门要紧密结合本职工作,扎实做好二十大安保各项工作,在打防管控服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隐患治理、民爆物品管理等各个方面发力,同时要抓好夏季治安整治“百日行动”,为全市推动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太忻一体化经济建设和群众安居乐业创造更加安全、更加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史红波同志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基层党建现场会精神,全面发挥党建统领作用,用实践检验党建效果,用党的二十大安保工作检验党建效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民警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今天表彰会为新的起点,让党旗飘扬在安保一线、让民警战斗在安保一线,在党的二十大安保中培养、锻炼、选树更多更好的优秀党员,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忻州公安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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