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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司法厅部署开展全省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年活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近日,山西省司法厅印发了《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启动全省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年活动。
自党中央部署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省司法厅在山西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集中统一办案、整合行政资源、强化制度建设、加强工作保障等一系列举措,推动全省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此背景下,部署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坚持复议为民,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创新发展,进一步提升全省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水平,提升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行政复议规范化是对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指导监督等各项工作提出的统一标准和规范要求,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是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效率的重要举措,是建设公正、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复议制度的重要基础。为推进规范化建设年活动顺利实施,省司法厅提出5个方面13项工作举措:在规范案件受理方面,包括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规范材料接收登记、规范案件受理文书等3项具体措施;在规范案件审理方面,包括灵活运用审理方式、规范答复工作和加强调解工作等3项具体措施;在规范行政复议决定的作出和履行方面,包括提高行政复议决定办理水平、规范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和加强行政复议案件档案管理等3项具体措施;在加强制度建设方面,包括探索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等“四机制、四制度”以及完善宣传培训机制等2项具体措施;在夯实行政复议工作保障方面,包括推进编制人员划转工作、落实行政复议办案条件等2项具体措施。
来源司法厅行政复议综合管理处(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
华夏民意网配图编辑 张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