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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追授忻州警官郭维栋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近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签署命令,追授因连续工作突发疾病不幸牺牲的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古城大队四级警长郭维栋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郭维栋,男,汉族,山西忻州原平人,中共党员,1975年7月出生,1996年9月参加工作,生前任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古城大队四级警长。2020年10月3日,因长期超负荷工作,劳累过度,突发疾病倒在值班室,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45岁。
郭维栋生前曾荣获“全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先进个人”,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四次受到个人嘉奖。自1996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郭维栋牢记并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长期坚守在公安交管工作一线,爱岗敬业、忠诚履职,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在车管所工作的8年间,他潜心钻研业务,积极完善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运行机制,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他耐心热情接待办事群众,努力创建文明服务窗口,累计办理各类业务27万笔,无一例投诉举报。
2020年4月,他主动要求轮岗到城区任务最重的古城大队,面对辖区路段人流车流多、路面管控难度大、疫情防控任务重等情况,坚持长时间驻守执勤一线,全力做好引导分流、疏堵导畅、服务游客等工作,为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
2020年10月2日晚10时许,连续执勤10多小时的郭维栋,叮嘱几名同事早点回家休息,自已留下来值班备勤。次日早8点多被人发现时,郭维栋面色苍白、手捂胸口、言语不清……医护人员第一时间赶到抢救,还是无力回天。上午9时42分,45岁的好交警郭维栋倒在执勤一线,永远离开了他深爱的这块土地和至爱的亲人战友。
“在守护城市平安的战场上,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生命赴使命,用热血铸就忠魂。”这是2020年度“忻州好人”颁奖典礼上,主持人现场宣读的一段颁奖词。当大屏幕出现郭维栋同志的照片时,全场报以经久不息的掌声。
斯人已逝,幽思长存。郭维栋同志在自己平凡的生命里书写出不平凡的人生,他用忠诚、干净、担当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人民警察的光辉品质,他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践行者和传播者。他的离开,必将激励战友们砥砺奋进、接续前行。
图文来源原平大小事公号
华夏民意网综合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