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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巡查整改文章!市委巡查组向忻州中院反馈
要聚焦突出问题,认真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反馈会后,中院立即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刘硕才院长在会上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认领清单,分析研究,压实责任,明确整改方向及具体措施。
按照忻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2021年1月25日下午,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李彦斌,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于子兵,市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任晓龙,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主任李雅娴出席会议。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硕才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副处级以上干部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至12月,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忻州中院党组开展了政治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突出“两个维护”、紧扣“三个聚焦”,扎实有序开展政治巡察。通过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查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忻州中院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市委“336”战略布局做了大量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的不够好,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严肃,在打造和培育过硬的人民法院队伍不够有力,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探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方面还有不足,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诉讼案件较少,对扶贫政策理论学习不够,落实干部脱产扶贫政策不严格,办案团队中没有建立党组织,司法警察没有足额配置,党组履职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的问题,二审发还率较高,2020年第一季度审判质效工作在全省评比中排名靠后,对干警8小时以外活动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基层法院开展工作较少,工会运转不规范,一些中层领导岗位长期空缺,机关党委未按规定换届,部分党支部长期不换届,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问题,“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好,民主(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不规范,党费收缴、使用不规范,发展新党员程序不规范,干部考察、会议记录和档案管理不规范。
于子兵组长代表巡察组提出三点意见,一要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实效,持续推动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二要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落实党建领导责任,进一步规范基层党建工作,发挥好党建引领审判的作用;三要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以对党高度负责的态度完成巡察整改工作。
李彦斌副书记就巡察整改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坚决扛起整改责任,扎实有力推进巡察整改;三要认真落实整改要求,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刘硕才院长在表态发言中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三要聚焦突出问题,认真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四要立足长效常治,大力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反馈会还进行了市委巡察组纪律作风情况问卷调查。在反馈会后,忻州中院立即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刘硕才院长在会上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认领清单,分析研究,压实责任,明确整改方向及具体措施。要求全院上下以“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工作理念,从严、从快、从实进行整改,力促干警思想上更清醒、信念上更坚定、工作上更务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来源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号
编辑张汉英 手机18435005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