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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在线

最高法表彰山西3家法院3名法官5个标兵



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1月10日下午,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召开,为表彰先进、激励队伍,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等83个单位“全国优秀法院”称号,授予朱建娜等97名同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追授席伟等2名同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授予丁宇翔等198名同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最高人民法院在表彰决定中指出,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强调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质量和水平。

在这次最高法公布的“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名单中,山西省有3家法院荣获“全国优秀法院”,有3名法官获评“全国优秀法官”,还有5位获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最高法表彰山西名单如下:

全国优秀法院山西名单

天镇县人民法院

榆社县人民法院

绛县人民法院

全国优秀法官山西名单

马兴华 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邢如灏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陈建新 保德县人民法院桥头人民法庭庭长

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山西名单

王天明 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申 艳(女)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李 成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

张英迪(女)吉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审判员

张朝晖 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华夏民意网综合发布 编辑 张汉英 手机1843500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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