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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晋城两市中级法院同日迎来新掌门

从太原中院网站获悉,9月3日下午,太原中院召开干部大会,宣布市委决定:于昌明同志任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免去侯晓东同志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职务。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管应时,太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魏民出席并讲话。
于昌明作表态发言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将是太原中院十分关键时期;我们肩负着太原中院建设和发展光荣责任,也肩负着净化政治生态和优化诉讼生态政治责任。始终讲政治,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始终循法治,追求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始终有情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始终敢担当,高质效司法、高品质服务、高标准要求、高素能建设;始终守底线,按照省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和专项执法巡查反馈时提出的整改要求逐项抓好落实,使全面从严治党成为常态,实现全市法院干警纪律作风显著提升,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做廉洁自律表率。
另从晋城中院网站看到,9月3日上午,晋城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干警大会,新任党组书记张建康履新任职。会议由晋城中院原党组书记、院长于昌明主持,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管应时,省高院人事处处长郭东升,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统战部部长石云峰,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董小清出席会议。中院全体干警、各基层法院院长参加了会议。
张建康作表态发言,在市委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省高院指导下,担当作为、真抓实干。坚定政治站位,对党绝对忠诚,不折不扣落实到谋划和推动晋城法院司法实践各项工作中;坚持发展第一要务,推改革、敢担当,落实省院年初制定的全省法院队伍素能、司法质效三年提升规划,增强“双提升”战略定力、争做“双提升”领头雁;以人为本抓管理,尊重干警主体地位,激发全院干警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活力;严以修身,带头廉政自律,打造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人民法院。
相关简历显示,于昌明1966年3月出生,山西省平定县人,曾在阳泉市法院系统工作多年,2016年8月任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直至此次履新。张建康1969年6月生,山西文水人,曾任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破产案件审判庭庭长、行政审判庭庭长等职,2020年8月,山西省委组织部公示拟提名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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