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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在线

法治周末:“民告官”案件呈现新特点



近日法制日报旗下法治周末文章:“民告官”案件呈现新特点,文章报道长铁法院一年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千余件。“从2019年5月1日到2020年4月30日,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共收各类行政案件1473件,其中裁定不予立案37件,依法受理1436件……”

长沙市一审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后,取得了哪些成效?又呈现了哪些新特点?文章从几方面对“民告官”案件呈现de新特点进行阐述。

“民告官”集中管辖

2019年5月5日,地处长沙市火车站附近的长铁法院,迎来了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受理行政案件的第一个工作日。

2019年5月,湖南省启动一审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根据一审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要求,自2019年5月1日起,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对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长沙县、浏阳市辖区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行政案件实施集中管辖;自2019年10月1日起,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对岳麓区、望城区、宁乡市辖区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行政案件实施集中管辖。二审法院均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26日,长铁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诉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是集中管辖长沙地区一审行政案件以来受理的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数据显示,按照6区2市1县行政区域及省直、市直机关划分,在区县市层级中,长沙县案件数量最多,占全部案件数的12.4%,其次是开福区,占比10.58%。在以省直、市直机关为被告的案件中,案件数量位列前两位的是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占全部案件数的26.19%和24.28%。

案件涉及领域广

长铁法院发布的《行政审判白皮书》分析称,从行政案件类型看,案件涉及领域较广,几乎涵盖各类行政机关职权的各个方面,涉及的行政机关众多,层级上从街道、乡镇到省部级机关皆有涉及,领域上涉及交通管理、市场监督、社会保障、规划、民政、环保等。

司法统计数据显示,涉及民生的国土、城建、劳动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的案件数量占比较高。比如工伤认定、工伤保险待遇,因土地、房屋征收引起的征收补偿、拆除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等类型案件,大约占案件总数的36.56%。

除此之外,新类型“民告官”案件也在不断出现。除传统行政管理领域的常见争议之外,出现了一些涉及新领域的新类型案件,例如涉及既有住宅电梯加装规划许可、小区垃圾站规划许可、“互联网金融”监管履职、学区指标微机分配、追缴土地出让金的行政公益诉讼等。新类型案件牵涉面广、适用法律法规不明确,处理难度较大,给行政审判工作带来了新的挑。

诉源治理减纠纷

为进一步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议加强诉源治理,减少行政纠纷数量。建立健全诉源治理工作机制,强化矛盾纠纷前端治理责任,积极化解行政纠纷,确保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等指标达标,将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下降至合理区间。各区县市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省直、市直机关要配合法院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的各项工作,按照法院要求指派人员进驻调解中心,与法院工作人员共同开展诉前调解协调,减少进入诉讼程序的纠纷数量。

行政机关应严守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程序合法是依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重要保障。各行政机关应强化程序意识,依法履行法定行政程序义务,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参与权、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选择权、回避权等。

行政机关要强化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应诉能力。充分认识行政机关负责人通过参与诉讼,倾听当事人心声、了解行政执法水平不足、推动行政纠纷化解的重要意义,制度上以硬任务、硬指标促进法定要求落实,观念上变被动“通知出庭”到主动参与诉讼,体现政府担当的良好形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出庭前充分了解案情和原告诉求,做到既‘出声’又‘出效果’,更好地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对推动化解行政纠纷的作用。”

(来源法治周末,文章有删节)

编辑 张汉英 邮箱 hxmyw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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