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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法律文书质量提升年活动
3月19日,山西省检察院召开动员会,对全省检察机关集中开展“法律文书质量提升年”活动进行动员部署。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景海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国红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闫绪安宣读《关于在全省检察机关集中开展“法律文书质量提升年”活动的通知》。
会议要求:
瞄准一流、凝聚共识,充分认识开展提升年活动的重要意义
充分认识开展“法律文书质量提升年”活动必要性,切实增强提高办案质量,有效实施法律监督职能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开展“法律文书质量提升年”活动,是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现实需要。要通过法律文书这个“小切口”,积极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实现司法为民这个“大作为”。
开展“法律文书质量提升年”活动,是提高执法办案质效、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的现实需要。要通过法律文书这个“小切口”,进一步规范和约束检察执法办案活动,实现检察办案质效提升这个“大作为”。
开展“法律文书质量提升年”活动,是扛起司法责任、努力争创一流业绩的现实需要。要通过这个“小切口”,倒逼检察履职能力提升,倒逼司法责任制落实,实现争创一流业绩这个“大作为”。
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以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全面提高检察办案质量
活动组织开展过程中要把握好三个关键点:
以重点文书为牵引全面提升。以13类常用法律文书和2类工作文书作为提升年活动的重点,牵引和带动文书质量的整体全面提升。
以文书质量评查为主线贯穿全年。建立优秀法律文书动态评选工作机制,分时分级分类开展优秀法律文书评选。落实双向评查机制,通过普查、抽查,指定查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员额检察官重点法律文书评查全覆盖。坚持评优和评差两手抓,抓两头带中间,全面提升办案质量和水平。
以结果应用为核心树立明确导向。把检察法律文书评查结果作为评判检察官办案质量的重要指标,与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结合起来,通过奖优罚劣,形成树立先进、鞭策后进的鲜明导向。
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各级院要把提升年活动作为贯穿各项检察业务,全年持续用力抓好的基础性工作,周密安排、狠抓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要提高思想认识。通过提升年活动,形成强烈的责任导向、业绩导向、实干导向,调动检察工作各方面、办案各环节、工作各岗位的积极性。
要强化组织领导。要把“法律文书质量提升年”活动提到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检察公信力的重要抓手予以推进,放在与执法办案同等重要的位置同部署、同督促、同检查。
要压实工作责任。要按照活动要求,完善配套制度,分解工作任务,落实目标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把责任落实到执法办案第一线,压实到案件具体承办人。
要做好经验总结。加强活动开展情况的调研督导检查,对各地好的经验作法要及时总结推广,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活动取得的实际成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机关的担当和作为,扩大活动的影响力,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要坚持统筹兼顾。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学会运用科学的工作方法,平衡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确保“十大标志性指标”圆满完成,确保争创一流业绩目标如期实现。
会议以视频形式开到各市、分院、派出院。 (山西省检察院)